概念: 围挡是指为了将建设施工现场与外部环境隔离开来,使施工现场成为一个相对封闭的空间所 采取的措施,包括采用各种砌体材料砌筑的围墙、采用各种成型板材构成的维护体等。 施工: 1.建设工程工地四周应按规定设置连续、密闭的围栏;建造多层、高层建筑的还应设置安全 防护设施。围挡的高度一般在2米以上,常见的有2米,4米,6米和8米,或更高的12米等。 在市区主要路段和市容景观道路及机场、码头、车站广场设置的围栏其高度不得低于2.5m, 在其他路段设置的围栏,其高度不得低于1.8m。 围挡高度在4米以下的,一般采用单立 柱式,地下深挖基础1米左右。立柱采用直径140mm或189mm等。 围挡高度在4米以上的,一般采用双立柱式,地下深挖基础随高度的调整而调整。双立柱采 用直径114mm-219mm不等。 2.围挡使用的材料应保证围栏稳固、整洁、美观。**工程项目工地,可按工程进度分段设 置围栏或按规定使用统一的连续性护栏设施。施工单位不得在工地围栏外堆放建筑材料、垃 圾和工程渣土。在经批准临时占用的区域,应严格按批准的占地范围和使用性质存放、堆卸 建筑材料或机具设备,临时区域四周应设置**1m的围栏。 3.在有条件的工地时,四周围墙、宿舍外墙等地方,必须张挂、书写反映企业精神、时代风 貌的醒目宣传标语。